解读新《消法》 举证倒置商家需“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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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01:00:03 ·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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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消法》 举证倒置商家需“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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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新《消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不等于免除消费者所有举证责任

“新消法最能体现法律实质公平的,莫过于明确了对耐用商品和服务存在的瑕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昨日,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谢婷律师在解读新《消法》时说。

谢律师分析,旧《消法》是以“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将举证责任分配到消费者这一边。但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却大大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和难度。主要原因是由于具体消费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于鉴别商品的具体成分、构造、保质期等详细信息很难达到专业的水准,而消费者必须要自己举证证明商品存在问题,出现因“举证难”而导致“维权难”的现象。

以家电质量纠纷为例,厂商一般会把鉴定的“权力”交给自己厂商专门的鉴定人员鉴定,如果消费者对此不予认同,得到最多的回应便是“让消费者自己去举证”。消费者面对强势的经营者,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月15日过后,如果再面对这种纠纷,消费者将不用担心举证难了。”谢律师说,新《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而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谢律师认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法院司法审判实践带来比较大的变化,最重要的是提高了消费者胜诉的可能。消费者提起诉讼后,经营者如不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商品或服务在出售前及出售时没有质量问题,损害是由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不过,谢律师提醒消费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并不能免除消费者所有的举证责任,消费者仍然需要承担“如商品或服务是向经营者购买的,自己没有使用不当的行为”等举证责任;其次,新《消法》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只针对第23条中的耐用商品或服务,对于没有列明其中的情况,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

2013年度典型案例

昨日,市消委会再度发布两宗典型消费纠纷案例:一宗食物中毒纠纷;一宗购物受伤纠纷。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时注意保管好票据,购物时注意看护好儿童,而广大经营者应做好安全保障义务。

案例1 两儿童吃蛋糕中毒致纠纷

2013年8月17日16时,消费者钟某、莫某分别在凤岗镇黄河百货商业街店购买了价值8.9元、6.8元的散装蛋糕,钟某及儿子、莫某儿子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肚疼症状,并于当天20时15分在凤岗人民医院就医。经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随后几天持续在医院治疗。两家分别花费医疗费用650元、293元。

8月21日,消费者钟某、莫某向市消委会凤岗分会投诉,要求黄河百货商业街店赔付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市消委会凤岗分会立即介入调查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均表示满意。

案例2 小孩在购物车中玩耍摔伤

2013年10月18日10时多,陈小姐在家乐福鸿福店购物结账时,坐在购物车上的宝宝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现场服务人员赶过去将购物车扶起来,并立即通知相关店方负责人及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人进行处理。

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人及时介入,值班店长态度非常诚恳地向顾客表示歉意,并陪同陈小姐带宝宝到医院做全面检查。后发现小孩并无大碍,陈小姐情绪有所缓解。事后,双方查看事发录像发现,陈小姐在结账过程中,站在购物车上的宝宝因调皮玩耍致购物车失去平衡而侧翻,在发现购物车翻倒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跑过去帮忙扶起。

看过监控录像后,陈小姐承认商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未失职,并为先前行为致歉。

    消委会点评

食品消费纠纷留好票据有利于举证

凤岗消委分会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将食品卖给钟某、莫某,损害了其及家人身体健康,经销商存在过错,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关系到每个人的人体健康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的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查看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日期、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信息。另外,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及后续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单据等资料,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进行举证。

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购物应当看管好小孩

针对上述情况,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

一是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当看管好老人、小孩等,以免产生意外;当意外发生时,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协助处理,并送往医院医治。

二是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当勇于维权,维权渠道有很多,除了打电话之外,最方便快捷的就是到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目前全市共有500多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覆盖了全市大型商场超市,消费者有问题可就近投诉。

三是新《消法》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经营者应当按照新《消法》的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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