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16元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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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投稿来源于东莞日报 IP属地:未知

2014/04/16 22:51:37 ·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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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16元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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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莞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

近日,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外发布通告,确定位于南城西平的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为: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东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东莞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

将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租金标准

作为东莞市最大的一宗经适房项目,雅园新村项目从2007年10月起开工建设,2009年12月开始首批预售。雅园新村项目设计总户数为4852户(包括廉租房1567户、经济适用房3285户)。其间共举行了两期租售活动,有300户家庭选取了住房。去年,市住建局将剩余房源改为公租房,符合经适房条件的家庭也已纳入公租房管理。

根据三个部门此次联合发布的通告,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东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东莞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

市物价局表示,以上租金标准从2014年4月开始执行。以后,东莞将根据市场租金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租金标准。

在我市工作满6年方可申请

根据此前公布的《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我市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暂停新建经济适用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莞人)3类群体。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则明确,外来务工申请人需在本市工作满6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该《办法》将于2014年4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根据《办法》,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记者 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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