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全国各地补短板,托底线,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今年“五一”起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纳入行政法规。
东莞市副市长鲁修禄在东莞市分会场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据了解,东莞目前已建立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临时救助等制度为辅助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东莞计划将各村(社区)居委会民政窗口业务中有关救助的部分独立出来,增设“社会救助窗口”,畅通村民、市民急难救助渠道。
昨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全市有低保对象9396户、2055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9%。东莞已将年人均收入低于6120元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范围,且城乡绝大多数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和绝大多数因病、因灾、因残、因老、因孤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低保范围,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事实上,东莞市早在两年前就率先试水“救急难”工作。“2013年全年,东莞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后,东莞共向477户因长期患病和临时出现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86.78万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计划将有关社会救助业务独立出来,设立专门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同时,今年东莞将对《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重新进行修订,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商定后将报市政府审定。(记者 蔡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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