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农业示范基地”
最高补助1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6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均可申报2014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等多个项目。一经评定,最高一次性可获10万元补助。
根据市农业局出台的《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是用于补助被评定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专项资金。2014年,市农业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评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5个、科技示范户30户、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50个(项),并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个、1万元/户、0.4万元/个和1万元/项,以推动我市都市农业的科学发展。
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可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当地农办(农林水务局)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5日前报送至东莞市农业局科教科,联系电话:22830835。(记者 肖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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