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这在我国内地法院司法实践中尚属首次
1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一宗小额诉讼案进行了一场特别的庭审。这场庭审,少了书记员记录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摄像头全程记录了庭审过程。据介绍,这种做法是参考了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做法,在内地法院司法实践中尚属首次。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院小额诉讼案件中推广庭审录像无人记录。
摄像头全程录像
2011年12月16日,邓先生驾驶一辆小车途经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新市场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市民梁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邓先生垫付了赔偿款8000多元。
2013年12月30日,邓先生向法院起诉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其垫付款8000多元、车物损失费1140元、停车费700元、拖车费200元。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案件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014年1月1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起案件,与以往审理不同,这次法庭上少了书记员的身影,摄像头则全程记录了庭审的过程。
邓先生说,他从递交诉状到开庭只花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全部庭审在40分钟内结束,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法官为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主审法官江和平告知双方,庭审录像将以光盘形式存入卷宗档案。如果当事人需要查阅庭审记录,可以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查阅庭审的录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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