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出游的市民又能得到实惠了,记者今日从航空公司获悉,从4月5日(出票日期)开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其中国内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起下降10元,每位旅客由之前征收7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维持120元不变。同时,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另外,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
航空公司提醒,4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4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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