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异地务工人员在东莞有稳定工作,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后将可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非东莞户籍务工人员在莞失业的,也可以办理失业登记。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东莞制定发布《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今后,异地务工人员在东莞有稳定工作,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后将可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据介绍,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应当同时符合三项条件。首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其次要已在东莞办理就业登记。此外,还要在东莞连续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或者在东莞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满6个月后停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应由本人自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下有效资料到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办理失业登记的申请。(记者陈伟楷、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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